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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规范省示范校建设经费使用的通知

2014年05月20日 11:24  点击:[]

各项目组:

为加强省示范校建设经费的管理,规范费用支出的财务审批程序,根据《河职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职院财〔20141号),现就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出如下通知:

一、遵循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各项目组在使用建设预算资金时,必须先填报《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校经费使用申请表》(已对原文件附表进行修改,见在OA公共文件柜-审批表格下载-财务处),报账是同时附上已审批的申请表。

二、设备购置的经费申请,需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校经费使用申请表》后附《河源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支出申请及项目清单》,并按学校采购工作程序执行(详见河职院资〔20101号)。

三、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毕业生跟踪等建设经费申请,对应审批职能部门为学生工作处。

四、基建相关经费申请,对应审批职能部门为资产后勤处。

五、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项目列支,所发生的费用应在业务结束后十日内报账。凡涉及外单位接待费用的同时填报业务接待单。

六、报账时报账单(结算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由主管部门(即职能部门)审批后,无需再报主管领导审批,经bet365平台网址登记后直接报示范校建设主管副校长及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特此通知

 

 

财务处、bet365平台网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制定2015年1月-2015年6月省示范校建设项目任务监测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省示范校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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