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 加大对民办高职院校的财政支持力度
● 出台国内首部促进校企合作地方条例
【摘 要】浙江温州、宁波两市承担的“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实施以来,通过建立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地方立法、完善制度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在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并提出了完善激励机制、授权先行先试、加强会议交流等工作建议。
最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组张天保、周稽裘、陈宇三位咨询委员和特邀专家刘占山等赴浙江温州和宁波两市,就两市承担的“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摘登如下:
一、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有突破、有亮点
(一)省、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
省教育厅成立了以原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厅长李鲁为组长的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多次召集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听取温州和宁波两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攻目标和主要任务,并责成省教育厅高教处就两市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现场指导,落实改革试点项目进度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温州和宁波两市政府分别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二)温州、宁波两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1.建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明确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专业本科生均标准,实施与本科院校一致的财政预算口径。截至2011年底,宁波市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已按本科同类专业标准拨付,其他市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达到本科同类专业标准的85%;2012年,全市所有公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将全部达到本科同类专业标准。
2.加大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投资、筹资和融资的支持力度,提高政府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补助、奖励经费标准。温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文件,提出政府要按照浙江省本科院校预算内生均拨款水平的一定比例给予民办高职院校经费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比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2年从温州市政府获得的经费补助比例为15%,2013年以后将达到20%;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被列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推进学校,享受与公办院校同等的教师社保、人事代理、税费优惠等政策。
3.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的“双证书”制度建设。温州、宁波两市的劳动、教育、财政等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通,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一体化课程认证考核制度。高职院校凡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其毕业生学完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即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宁波市于2009年出台了国内首部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宁波市政府在今年2月又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由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统筹全市校企合作工作,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构建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该《条例》及《实施办法》有以下几个亮点:
(1)明确了职业院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及义务。规定职业院校要主动与企业在专业课程建设、订单人才培养、兼职教师聘用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并要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要求企业承担接纳职业院校师生实习的义务,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明确了学生实习中的每天工作时限及禁止安排学生实习的岗位;规定了学生实习协议的签署主体及实习报酬;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承担师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免税问题。
(2)解决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缺失的问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市、县(区、市)各级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的校企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和校企合作工作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
(3)解决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缺失的问题。《条例》和《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市级校企合作公共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源,使之成为全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信息发布平台、数据统计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
(4)明确要求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并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补贴企业接纳师生实习的物耗能耗损失、聘用企业界人士担任兼职教师、资助民办院校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校企联合开发地方特色教材、资助各类社会组织调研职业教育、表彰和奖励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八个方面。
(5)规范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申报及管理流程。规定专项资金分配采取项目申报制,明确了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时间;规定了职业院校、合作企业、行业组织申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需具备的条件(包括申报的项目数、建设期)。同时,对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的监督机制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规定。
(三)试点院校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有突破性进展
1.建立地方政府管理下的学院董事会管理体制。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部分著名企业和学院代表组成。根据章程,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筹措学院发展所需的建设资金;决定学院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聘任学院院长;对学院进行宏观管理。在学院董事会的运作下,去年学院新建了一个图书馆,投资2亿5千万元。其中,市政府投资1亿元,开发区投入1亿5千万元。该图书馆建成后由学院管理,面向开发区和社区服务,学院与社区共享共用。学院所在地北仑区政府还向学院捐赠了100万元教育发展基金。
2.办学体制改革呈现多样化格局。(1)高等职业院校与县(区、市)政府共建共办。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与余姚市政府共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该院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学院,实行理事会决策议事制度,独立管理。此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还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信息产业局三方合作在学校共建集人才培养、产业培育、研究开发三位一体的产学研基地——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实行市场化的运作管理机制。截至2011年底,进入该园区的注册企业达172家。该园区已被正式列入宁波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三方拟进一步深度合作,共建服务外包二级学院。再如,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海县政府、中国(宁海)模具城开展全方位合作,在宁海建立产学研基地,将学校优势专业与当地模具特色产业集群紧密结合,搭建模具行业人才培养、技能训练、技能鉴定、创业孵化、社区教育与培训为一体的职业能力训练中心和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的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为宁海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适用人才。温州市政府也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在瑞安、乐清等经济发达市和苍南、永嘉等人口大县举办高职学院校区。其中,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已和永嘉县达成举办校区初步意向。(2)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共办。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与亚洲最大的注塑机生产企业海天集团共建海天学院,海天集团董事长担任海天学院管理委员会主任,集团投入1000万元资金为海天学院建设实训大楼,并投入价值600多万元的数控机床等实训设备;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与雅戈尔集团共建二级学院,与杉杉集团、太平鸟集团、仙甸服饰公司、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等23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合作建设中国家纺学院(二级学院),维科集团等5家纺织服装企业共向学院捐款2500万元用于实训室建设及师生的培训、奖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办了中国鞋都技术学院、温州轻工学院、温州服装学院、温州家具学院、温州酒店管理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校企共建实现了招生与招工结合、教师与工程师互派、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双方互认、研发平台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3)高等职业院校之间联合办学。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杭、宁、温三校战略合作联盟,三方通过整合各自在师资、实训基地、教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联合培养人才、开展科研及项目合作,共同打造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再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依托骨干专业与其他院校建立了7个专业联盟,联盟校之间在六个方面实行全面合作,即专业设施资源共享、人才联合培养、交流互聘教师、共育专业特色、招生就业联动、服务地方经济。
(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被广泛采用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借助温州民营企业多、机制灵活的优势,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与温州35个行业协会、307家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联合组建了5个二级学院,开办了30多个订单班,包括自选订单班和虚拟订单班。通过校企合作,学院和企业在校园内共同建设了若干生产性实训基地以及产学研基地,学院实行“教室与实训室合一、实训与生产合一、毕业设计与开发服务合一”以及“教、学、做”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方式,与行业企业共建专业、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服务,实施以真实(企业)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深受学生和企业的好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除与行业企业在校内共建实训基地和研发基地外,还与企业合作在企业内建设实训基地。如该院与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轮训式工学交替实训基地,每期一个班,三个月一轮换,全年不间断,使学生在受到完整的企业操作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管理岗位能力训练的同时,还熟悉了企业的文化和工作制度,职业素养得到了全面提高。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还制定了《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加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力度。
在实践“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宁波高等职业院校还探索出了“双链互动”、“双园融合”、“双师轮动”、“中外交融”等人才培养方式。“双链互动”即专业链与产业链互动模式。为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宁波高职院校根据产业集群发展专业簇群,通过建立职业教育集团、专业联盟形成抱团培养专门化人才的优势。“双园融合”即校园与产业园互动模式。高职院校与地方共建产业园区,依托产业园建立多样化的实习实训基地,在服务区域经济的同时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机会。如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东钱湖211创业园”共育创意设计人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与地方合作共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等。“双师轮动”即教师与工程师轮动模式。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在市模具协会支持下,试行教师与企业工程师轮岗挂职锻炼,试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师资培养模式,促进高职院校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中外交融”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宁波外事学校联合组建宁波TAFE学院,成为宁波市首家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职教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实施中高职贯通五年制专科教育,五年学习期间,以澳方课程为中心,以中方课程为补充,给修完全部TAFE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西悉尼TAFE学院高级专科文凭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文凭。
(五)试点院校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宁波市在“3+2”五年制办学基础上,积极探索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余姚建立的阳明学院(二级学院)按照“3+2”五年制高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了护理专业“中职-高职-本科”一体的职业教育联盟,探索中、高职教育与本科的衔接。
温州市也正在积极探索“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与4所中职学校合作实施“2+3+2”项目,已明确了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衔接及学分/学时分配原则等,正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试点地区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并强化国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激励机制
建议遴选部分中、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相对完整的试点城市设立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下放部分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权限,如专业设置权、招生自主权、师资评聘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权等。建议国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如建立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国家奖励制度),设立改革专项资金和奖励经费,对试点工作予以支持。
(二)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人才培养体制创新中的先行先试作用
允许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格提升的要求,探索多种学制培养高技能人才。温州、宁波的一些学校和有关同志提出,希望在现有三年制的基础上,允许由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选择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开展高职四年制或五年制试点,以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对区域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组织召开会议促进工作交流
适时召开全国“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会、经验交流会或推进会。也可以分片区召开相关会议,以达到总结经验、探讨问题、推进改革、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调研组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面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特别是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定政策和规章、创新体制机制以及加强职业院校能力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要用终身教育理念构建本地区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紧密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方式,不断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继续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将改革逐步深入到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新等各个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在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的同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要充分发挥行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地方政府应制定有关法规,进一步明确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义务和职责,鼓励和支持行业积极参与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四)给予试点地区一定的改革自主权。试点项目经过批准,可以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五)试点高等职业院校少数专业采用4年制培养高技能或技术型人才必须经过严格论证。(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组)
(选自《教育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