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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教育部门应承担高职自主招生宣传第一责任

2013年02月20日 11:07  点击:[]

据报道,江苏省今年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将高职自主招生院校由去年的15所国家示范(骨干)院校扩展到今年的26所院校;自主招生的生源学校也在原来单纯面向普高的基础上增加了中等职业(技工、技术)学校,这一政策对于促进中高职衔接、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无疑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是项好政策。然而,这项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却遭遇了令人始料不及的种种尴尬,使得高职自主招生窘态百出。(详见中国青年报2月4日报道)

从报道看,江苏省高职自主招生政策难以顺利“落地”的最大障碍在于宣传不到位,使得出台的政策无法通畅贯彻到考生和家长,政策“受益”的院校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亲临各地生源学校推介,甚至走村串户去宣讲。而在有些市县的宣传过程中,还会受到生源学校个别领导和老师的人为设卡,靠“学生”敛财、挟“学生”要价等生源买卖乱象,使得宣传工作困难重重。

其实,江苏素有教育大省、高职强省的美称,高等教育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五年制高职”到高考“大综合”,从高职“对口单招”到高职“注册入学”,乃至于高职本科教育的“3+2”模式、“5+2”模式等,都为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该省近几年推出的高职“自主招生”改革更是新招频出,敢为人先,招生院校的覆盖面逐年扩大,生源学校的辐射圈拆除了普职藩篱,自主招生计划的比例也稳步提高,充分体现了高考政策贴近民意、切合国情的科学原则。

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有了这些利好的政策,如何才能将其顺利落实,使政府的改革政策实现初衷,使老百姓能够充分享受政策优待,使高职办学能借助改革东风步入良性循环?笔者认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全力为高考改革护航。

其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应当承担高考政策宣传的第一责任。高考年年举行,而考生家长却岁岁不同。考生大多一生参加一次高考,相应地家长也只有等到孩子面临高考,才会去关注高考政策,因而每近高考,总有很多家长急着打听高考政策。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因受社会偏见的影响,大多数考生家长从内心里瞧不上高职,因而平时不屑、不甘、也不想关注高职政策,往往直到孩子考分出来,事成定局万不得已,才匆忙之中四处打听政策。正因如此,高职院校提前“自主招生”的政策,先天便具有关注度较低的弱势,如果再遇到高中学校的人为设障,更难实现顺利传导。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务必不能抱着“这事不赖我”的态度,只顾政策的出台,不管政策的实施,而应主动承担起高考政策宣传的第一责任,切不可推诿给高职院校自己去宣传。

其二,各级司法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须加大对高考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近几年,全国各地中职招生的种种乱象人们有目共睹,基于生源争夺的无序竞争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更败坏了教育声誉,损害了职教吸引力。毋庸讳言,在高职生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各地高职院校的招生秩序也已乱象频现,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高考是高校公平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国家制度,国家根据具体国情和现实需要对高考招生政策进行创新改革是大势所趋。然而,将好的政策顺利传达给民众,让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不打折、不偏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好政策需要好举措为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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